看了這期商週專訪陳士駿,心中有些感想,下面是一些摘要 
副標:他讓消費者為王,20個月創造百億身價 
28歲冒險心他,用1張信用卡和幾台電腦,創立YouTube; 
用60個員工,打敗全美三大電視台收視率; 
用20個月,讓Google為他創造百億身價; 這一切只因為---他讓消費者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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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tichi

「所有的上班族都是處在滅絕的危機之中。」大前研一在新書《研磨商業力》大聲發出警語,
企業人士該有什麼樣的能力才能在變動中生存?為何磨出自己的「型」如此重要?

作者:莊素玉 出處:天下雜誌

迎接二十一世紀,大前研一在《研磨商業力》新書中指出,所有的企業人士都必須做定期的自我檢視,隨時要研磨出自己的「型」。

所謂的型,不是指外型的型,而是指思考邏輯的方式,是否有一個型,企業人士隨時可以用這個型,來對商場上、企業中所碰到的大事做出對的判斷,讓自己成為炙手可熱的企業界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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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antisbt.org/
網頁編碼跟資料庫改成utf-8,確定每個table都是utf-8
/core/database_api.php 裡面的 function db_connect() 加上 $g_db->query('set names utf8');
/config_defaults_inc.php 修改 $g_default_language  = 'chinese_traditional_utf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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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夥伴計畫行之有年

Affiliate Program (筆者斗膽翻譯成「夥伴計畫」)是從網際網路商業化以來就存在的一種營運模式。美國Amazon也因早期就發展此一計畫因此獲得初期成功,接下來長年經營,被視為是夥伴計畫的典範。

以Amazon為例,申請加入夥伴計畫會得到一組程式碼,將之置入於自己網站上後,當網頁被瀏覽時會自動帶出Amazon廣告,讀者點該廣告連到Amazon下單購買,你就可得到本次消費的某個百分比作為分成。

早年很多個人網頁或者個人網站透過此一方式賺取銷售佣金,在進入Web 2.0時代後,大量的Blog興起更助長了此類夥伴計畫的盛行。許多Blogger 除了透過Adsense 賺錢,也透過此類方式賺錢。

這讓電子商務網站不但可以四處曝光,而且有了收入之後才分成,看起來真是太完美了。然而,這樣的夥伴計畫能夠適用於台灣嗎?如果本地的購物網站推出此類計畫,能成功嗎?

◎預估Blogger 的夥伴計畫收入

首先,我們很實際的來算一筆帳。目前運作成熟的台灣電子商務網站,除了單一個案外,一般銷售利潤並不高,很多商品的毛利不到5%。我們暫且假定每次銷售後能拿出來分成的比例為2%好了。

由於市場較小,台灣目前排名前十大Blog,單月Pageview不超過50萬。以Adsense 文字廣告點擊率1%來計算(筆者網站的點擊率可達1.5% ,一般Blog約在0.5%以下),廣告每月被點擊次數不會超過5000次。

點擊廣告連結到購物網站後,假定每來 100個人會有一人購買,承接上述計算,每個月成交筆數會是50筆。又,假定平均每筆訂單為3000 元台幣,則可算出該Blog每月可分成台幣3000元。

如果你是Blogger ,很容易可從Pageview算出加入何種夥伴計畫的收入可能較好。雖然Blog版位無限,但廣告擺太多也只不過是分散了固定讀者群的注意力以及點擊數而已,而且點擊率畢竟不等於成交率。

◎長尾效應在台灣不存在

寫到這裡,或許已經有Blogger 開始理解到自己與此類夥伴計畫無緣。如果你的Pageview達到每月五萬,可能已經足以在部落格觀察排行榜上名列百大,但是你每個月最多從該計畫賺台幣 300元。

重點是,夥伴計畫要讓一個Blogger 每個月賺多少,才能讓他甘願把廣告擺在Blog上?畢竟這跟Adsense 不同,不是點廣告就有錢拿。台幣 300元夠嗎?分成比例要不要提高?然而,比例能夠提到多高?

對一個台灣電子商務經營者來說,如果目標是台灣前百大Blog,希望發揮「長尾效應」將這些Blog轉為自己的銷售通路時,依照上述計算只需要每月五萬元台幣的支出就可以達成。

五萬元支出所換來的是約略台幣 270萬元的營業額。對於像PCHome這種絕大部份收入都來自電子商務的公司來說,相比於其每月五億元台幣的營收, 270萬實在不算多,最起碼「長尾效應」可說是看不見的。

◎中小型電子商務網站夥伴計畫

Google的營收約有40% 來自外部網站的Adsense 貢獻,其餘的來自搜尋引擎本站上的廣告。以此觀之,即使是透過Adsense 所串起來的長尾,其營收也沒有超過Google本站,雖然說 40%已經相當驚人。

如果把台灣全部的網站依照Pageview大小從左到右排名,可以畫出如下的一張圖,這張圖上有一個很明顯的市場獨大者,就是Yahoo!奇摩。台灣的網際網路市場是個短到不能再短的短尾。

對大型電子商務網站來說,這導致一個簡單的結論:推動夥伴計畫的成效,還不如去Yahoo!買廣告。在台灣的網際網路世界裡,存在的只有八十二十法則:80%的行銷預算,要在20%的網路媒體上。

如果我們不談這種每月營業額達到數億元台幣規模的電子商務網站,來看看中型甚至小型的電子商務網站,每個月五萬台幣的支出就可能為業者帶來 270萬元的營業額,看起來划算極了,這種生意做不做?

◎商品毛利率是重要關鍵

事實上,上述計算的關鍵只有一個,即商品毛利率。中小型電子商務網站的商品採購量較小,議價能力較低,又必須跟大型業者做價格競爭,毛利很難比大型業者好,如果推出夥伴計畫還要分成給Blogger 。

於是這又回到老問題,業者分給Blogger 的每月收入,其金額能否維持他繼續擺放業者的廣告?台幣 300元夠嗎?營業額擴大了,但是為了分成給Blogger 而毛利又更低了,到頭來會不會白忙一場?

所以夥伴計畫的成敗,完全在於找到合適的商品上。高毛利的商品有時候很少人買;高單價的商品有時候毛利很低;低單價商品則需要更高的交易量;這些細節需要業者仔細的去琢磨。

最後,很多Blogger 知道自己讀者是固定的一群人。這群人會每次購物都會從你這裡連過去買嗎?實際成交率恐怕更低。或許隨著時間推移,台灣的Blog流量成長到突破某個臨界點,夥伴計畫才有成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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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與股神巴菲特的午餐約會,要上eBay競標?為何想到買書,會直接聯想Amazon.com?雅虎收了北美的拍賣網站業務,點出了企業競爭趨勢之一:特色打造品牌。與其沒有特色的活著,不如快找其他生存之道。

作為全球主要入門網站,雅虎、微軟或Google都在找尋生存之道,也在不斷的調整定位,找尋企業資源分配的重心。日前微軟有意出500億美元的天價併購雅虎,在市場投下相當大震撼彈。

最近幾年,eBay在北美獨大,讓美國雅虎根本無心耕耘網拍市場。五年前,eBay以15億美元買下線上支付網站PayPal,為買賣雙方買保障,美國雅虎則因網友對雅虎網拍需求不大,遲遲未推出特殊的線上支付機制。一來一往間,也注定了雅虎勢必調整業務重心,將資源盡快轉向發展其他業務。

eBay的寶座也坐得不安穩,除了雅虎轉向網路商店繼續競爭外,Amazon更早就脫離網路書店的範疇,進逼eBay,加上其他的後起之秀,eBay也得不斷推出新的服務。

這也是企業競爭趨勢之二:即使是龍頭,不進步不但代表退步,還會被服務更先進的競爭對手打敗。台灣業者如始終學不到教訓,只做「me too」,早晚也會面臨離開市場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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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你真正感興趣的事——你會花很多時間在上面,因此你一定要感興趣才行,如果不是這樣的話,你不願意把時間花在上面,就得不到成功。
2、自己當老闆。為別人打工,你絕不會變成巨富,老闆一心一意地縮減開支,他的目標不是使他的職員變成有錢人。
3、提供一種有實效的服務,或一種實際的產品。你要以寫作、繪畫或作曲變成百萬富翁的機會可以說是無限小,而你要在營造業、房地產、製造業發大財的機會比較大。記住,出版商賺的錢比作家多得多。
4、如果你堅持要用自己的靈感來創業?最好選擇娛樂業,在這方面,發財的速度相當快,流行歌曲和電視最理想。
5、不論你是演員或商人,盡量增加你的觀眾。在小咖啡館唱歌的人,所賺的錢一定比不上替大唱片公司灌唱片的人,地方性的商人,不會比全國性的商人賺的錢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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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只追求一個目標的人生規畫已經過時!

美國研究顯示,每人一生從事12~15種工作,

轉換跑道將是常態,你得未雨綢繆,隨時做好準備!

「如果,我給你七千萬元,只要求你從此不再換工作,也就是放棄你轉職的權利,你願意嗎?」這是一O四人力銀行總經理楊基寬在二OO二年提出的問題。

當年,這個問題讓很多人難以抉擇。但是,當時大家都還有不轉換軌道的權利。五年後,情況已經反轉。全球化的趨勢讓職場環境激烈變動,根據職場顧問公司渥克資訊全球網路(Walker information Global Network)與智庫哈德遜機構(Hudson Institute)的研究顯示,不管自願或是非自願,每個人的職業生涯將會擁有十二到十五種工作,每份工作平均維持三點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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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的同人誌(cosplay)部落格,雖然並非市場主流,可是卻吸引一群死忠的人上網分享心得及發問。由於同人誌的服裝售價動輒七、八萬元,腦筋動的快的服裝業者,就直接在相關部落格網站上和玩家連結,主動表示要為玩家量身訂造衣服,由部落格站長提供交流平台,服裝業者透過與部落格的異業結盟,一下子就多了許多筆生意,透過部落格成交的金額,少說也有到百萬元,讓業者與部落客都賺了一筆。

另外,最近還有塔羅牌算命師,在自己的個人部落格上,積極經營自己的命理專長,結果吸引許多人前往。由於實在太受歡迎,最後還發展出透過部落格預約算命時間制度,提供網友們付費進行塔羅牌算命服務,一次收費三百元。假設,一天為三個人算命,一個月也能有將近三萬元的收入。

這種從部落格衍生出來的另類商機,最近越來越受到矚目。數碼創意公司執行長楊偉龍說,想從部落格看到商機,首先要吸引人氣,有人氣才有買氣。部落格的站主們要先建立起自己部落格的主要特色,吸引相關業者或玩家的興趣,才能從中享受到部落格商機所帶來的無限利潤。

那麼,究竟部落格的背後隱藏了多大的商機?楊偉龍表示,目前部落格賺錢的方式可分幾種,首先是Google在去年推出的Google AdSense,部落客們只要申請加入Google AdSense,即可依據網頁廣告的點擊率來賺取廣告費用。第二種,是利潤分享計畫,如興奇科技的大聯盟計畫、PChome 分紅網以及博客來的AP聯盟等,使用者透過文章分享推薦產品,最後採比例分紅。

由於這二類的使用方法不同,獲利基準也不同,但是,楊偉龍表示,這兩種直接透過在自己的部落格中放入廣告連接的方式,所賺到的利潤都不如從部落格中另外發展出來的異業結盟來的效果大與直接,例如同人誌及算命部落格,現在都出現異業結盟,獲利不錯,值得參考。

部落格賺錢術》抓住專業+時事二竅門 擁有高人氣部落格非難事

【中時電子報蔡依婷/專題報導】

利用個人部落格來賺錢,是最近非常熱門的話題,但卻不是人人都能夠利用部落格賺到錢。由於現在部落格設置的門檻低,幾乎每個人都可以擁有自己的個人部落格,如何經營部落格,製造出超高人氣的點閱率,以便在眾多部落格中脫穎而出,進而帶來商機,可是大有竅門。專家表示,在部落格中建立起個人專業,再配合上時事脈動,是創造人氣部落格的基本條件。

數碼創意公司執行長楊偉龍表示,要建立高人氣的部落格,除了文筆好之外,是否有單一主題的專業性也很重要,現在一般網友的個人部落格大都以書寫心情記事為主,文筆或許很好,但主軸與架構卻流於雜亂,大概除了自己的親朋好友之外,很難多吸引旁人的目光。

據楊偉龍觀察,目前人氣最高且廣告點閱率較大的部落格,是專門談論命理與同人誌( cosplay)的部落格。楊偉龍說,這類型的部落格已經建立起自己的特色,再加上有一定的專業性,因此能夠吸引一群死忠的讀者,定時前來點閱文章,人氣指數自然升高。尤其,同人誌類型的部落格雖然不是市場主流,但卻可集結成冊出版,單單一刷的版稅,就可能達到千萬元,背後商機不可小看。

楊偉龍進一步分析,由命理與同人誌部落格大受歡迎情形可以看出,部落客們如果要有高點閱率,首先,一定要試著建立起自己的專業,比如說可在部落格裡專門談論化妝品、網路趨勢或是其他專門的小知識。當網友想要查尋相關資料時,自然而然就會到這裡來,高人氣的點閱率也就因此產生。

其次,部落格結合時事,也是提高部落格人氣的好方法。日前藝人許瑋倫車禍過世,一名女子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對此發表批評文章,當中還出現了不雅的字眼,立刻在網路上引起相當大的討論,雖然被罵翻了,這名女子的部落格瀏覽率也不斷飆高。或許這是個不良範例,但楊偉龍認為,由此可看出,搭配時事並且擁有與別人不同意見的部落格,由於具有獨特性,確實成為吸引人潮的主因。

部落格賺錢術》部落格湧商機 Google AdSense及Yahoo!奇摩關鍵字成賺錢利器

【中時電子報蔡依婷/專題報導】

部落格所產生出來的高人氣,除了滿足部落客的成就感之外,也可以讓部落客藉由加入商業廣告機制來賺錢,目前最受歡迎的便是Google AdSense以及Yahoo!奇摩的關鍵字廣告。不過,到底這二種工具有何不同?部落客又該如何選擇?

以Yahoo!奇摩的關鍵字廣告來說,主要是讓廣告主以競價的方式購買特定關鍵字,當網友搜尋此關鍵字時,付愈多錢的廣告主,他的網站就排在愈前面,越能吸引網友的目光。當網友點擊此則廣告時,廣告主才需付錢給Yahoo!奇摩。

關鍵字廣告的好處在於,當網友在搜尋資料時,能夠更精準的找到他所需要的網站。但由於門檻較低,只要廣告主有錢,他的廣告就能排在較前的頁數,因此網站的品質就難以管理。此外,廣告主在設置關鍵字時,也要仔細小心,以免關鍵字設的不好,反而達不到廣告效果。

至於Google AdSense,最大好處就是根據網頁內容帶來相關的文字廣告,除了不擾亂網頁內容之外,也不會顯示與網頁無關的快顯視窗及動畫廣告,提升使用者的使用滿意度。而Google AdSense也讓網路出版者,透過網頁內容獲取收益,只要網頁製作佳、廣告點擊率高,所獲得的收入,也會相對的提高,有助於網頁內容製作的長遠發展。

然而,Google AdSense必預達到一定的點擊率,Google才會付費,以台灣部落格現況來說,一般部落格的點擊率一天最多在二、三百左右,達到上萬人次的知名部落格,屈指可數,可見部落客想藉此賺錢,並非易事。

例如,知名的部落客Alice,她在自己的網站上加入了Google AdSense的廣告連結,足足三個月後,才收到Google寄發的二百美元支票,相當於台幣六千多元,等於一個月只有二千多元的收入。以Alice部落格的知名度,三個月才獲得二百美元的廣告收入,顯然要賺這個錢並不容易。難怪知名部落格觀察家洪進吉便說,靠 Google AdSense賺錢,一個月最多三美元。

此外,目前要申請Google AdSense必須使用英文介面,這也讓許多不懂英文的台灣人感到困擾。同時,靠著點擊率來付費的機制,無法分辨廣告連結是否遭到惡意點擊,造成部分網友排斥部落格使用這種廣告,認為會污染部落格的品質,開始懷疑站長的誠信度。

不管是哪一種廣告方式,其實都各有利弊,不過對於一般部落客而言,使用Google Adsense是相對有利的。但對於希望爭取龐大曝光量的企業主來說,關鍵字廣告或許較能滿足需求。

去年美國時代雜誌評選出「你」為二○○六年度最佳風雲人物,引起全世界的關注。時代雜誌總編輯史坦格表示,他要讓所有人都覺得自己有貢獻,是「你」在創造出這樣一個現代的資訊時代。而PChome Online董事長詹宏志也表示,早在兩、三年前,便看出「個人」的力量無限龐大。

種種趨勢顯示出,部落格仍將是未來風潮。隨著科技不斷進步,在Web2.0潮流的時代裡,只要能夠突顯個人特質,商機就會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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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看到新聞報導,一位五年級的小女生以自盡的方式結束生命,姑且不論其細部原因,我相信她一定不是一個快樂孩子。快樂彷彿成為現代人的奢侈,其實快樂是一種感受,也是一種能力,能藉由練習產生,但在高度生活壓力下的人們,往往疏忽甚至遺忘學習快樂。

心理學研究與臨床治療經驗顯示,能隨時保持快樂情緒的人,通常比較能擁有成功的事業、人際關係和健康的身體。快樂是一種很主觀的感覺,但還是有在學理上的定義:「多數時間能夠感受正向情緒(包括感恩、欣賞、滿足、喜愛、寬恕……)的一種身心靈狀態」。

長期處在同一種情境下,維持正向思考的能力會下降,因而養成負面思考的習慣。上班族每天面對不同工作狀況,確實很難一直保持高昂的正向情緒,卻有幾個方法可以幫助自己。

․給自己一個健康的身體

身體有病痛,精神狀態通常比較灰色、萎靡。人是動物,情緒好壞必然會受到生理健康狀態和賀爾蒙分泌影響,如果沒有健康的身體,就很難感受正面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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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家庭(PChome Online)昨日宣布推出分紅網,網友不必自己開商店,只要推薦成功,就可以分得商品價格0.1%至50%紅利,目前可分紅商品共有33類,約為30萬件,分紅網一上線立刻有上千家網路商店加入這個計畫。
    網路家庭董事長詹宏志表示,分紅網是一個平台,可以連結「中小型電子商務和網路上的意見領袖」,如果你是意見領袖,在網路上很有感染力,你推薦的數位相機,朋友也樂意買,那現在的機制可以計算這樣的感染力,並給予實際的報酬。
    網路家庭Portal事業部副總經理蘇芸表示,分紅網初期先與PChome的開店平台「商店街」合作,分紅網接受的推薦商品的方式有三種:轉貼連結、轉寄商品資訊及寫推薦文章,透過討論區、電子郵件或部落格都可以,網友可以選擇PChome的平台或其他平台推薦商品。
    例如,三陽的新新人類復古機車,定價46000元,分紅比例為1%,成功推薦的網友可分得460元;諾基亞6300手機,定價9886元,分紅比例為1%,網友可分得99元。
    蘇芸表示,分紅比例由店家自訂,從0.1%到50%都可,目前最高分紅比例是50%,只要購買者是透過分紅網連結到達各個商店購買商品,推薦者就可獲得分紅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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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子如╱台北報導】網路開店愈來愈受歡迎,不懂網路的爸媽也蠢蠢欲動。「我們在台中開的說明會,甚至還有爸媽拉著念大學的小孩子壯膽來參加。」網路家庭開店事業部專案經理王琡慎說。
雅虎包辦1年14萬
為了讓對網路與電腦不那麼熟悉的店家,能夠輕鬆運用網路,網路家庭與雅虎奇摩2大網站都會提供相關課程,讓店家一步步上手。
雅虎奇摩網路開店產品經理藍玉婷認為,在網路開店,清楚店面的定位與商品力非常重要,尤其以商品力最為重要,她建議店家,開店之前,先將產品店面定位清楚,多做市場研究,看看其他業者怎麼做,商品價格要定得具吸引力。
藍玉婷指出,在網路上開店,光是成本就比實體要少了許多。以目前雅虎奇摩開店費用來看,1年最低是14.3萬元,包含50項商品上架、設計代建、平台租用與廣告費用等,最高則是到16.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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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b 2,0時代來臨,各大網路公司也都紛紛推出相關服務。電子商務網站興奇科技今(二十)日將展開所謂「大聯盟計畫」(PartnerProgram),號召所有網路使用者成為會員、夥伴,彼此分享利潤。大聯盟計畫的推出象徵興奇科技邁向EC 2.0(電子商務2.0)的里程碑。
    興奇科技目前是雅虎奇摩購物中心頻道的委外合作廠商,經營B2C網站約有四年的時間,去年該網站營業額達新台幣五十億,與上櫃網路公司PChome Online網路家庭的電子商務部門相當。
    該公司創辦人何英圻及龔文賓表示,電子商務1.0的時代,是供應商透過網站將產品銷售給消費者。但EC 2.0的時代,消費者也可以成為電子商務網站的經銷商、直銷商。不同點在於,電子商務業者將利潤分享、回饋給參與者、消費者。
    率先掀起共同分享利潤商業模式的網路業者,以全球市值最大的網路公司Google最具代表性。該公司提供了Google AdSense工具,讓一般專業網站、部落格下載安裝,透過Google機制來挑選合適的網路廣告,送到該網站上,一旦網友透過點選該廣告,部落格及網站業者就可以獲得廣告利潤的分享。台灣已經有不少部落客(Blogger),只要在部落格上寫文章,每個月有上萬元的廣告利潤分享。
    至於興奇科技的EC 2.0要如何運作呢?該公司表示,消費者只要透過註冊申請成為會員,就可以在個人的部落格推薦商品,以及置入網址連結,或是引用廣告Banner。一旦消費者藉此連結到興奇科技的電子商務網站,並完成交易,網友即可獲得二%至三.五%商品售價的現金利潤分享。舉例來說,網友一旦在部落格(也可以在論壇討論區、郵件簽名檔)推薦電腦產品,一旦有人因此而購買完成交易,就可以分享三%的利潤,該電腦如果價格為四萬元,網友可分得的利潤即為新台幣一千兩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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